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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庆洪等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发布时间:2012-07-26 09:40:07  浏览次数:8487 次  作 者:人民法院报
7月23日上午,贵州省贵阳市小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黎庆洪涉黑一案依法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黎庆洪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其他49人分别获刑,另有6人被宣告无罪或免予刑事处罚。

  经过长达一个多月的开庭审理,小河区人民法院认定:1999年,被告人黎庆洪纠集被告人杨松、何菊建、蒙祖玖等20余人,在贵州省开阳县城关镇金都宾馆举行“滴血结拜”仪式,共饮血酒,成立“同心会”,推举黎庆洪为“大哥”。之后,被告人黎玉成、任平、曾仪等人陆续加入该组织。黎庆洪安排何菊建为其负责处理社会事务,黎庆洪之弟黎猛加入后为其管理部分公司业务,何春江担任黎庆洪的保镖。为扩大组织规模,何菊建、黎猛分别介绍被告人谭小龙、李相建、李光奇等人先后加入。因李相建、李光奇等人在当地动辄打架闹事,而这部分人多为开阳县花梨乡人,被当地百姓称为“花梨帮”。

  2003年,被告人黎庆洪逐步介入开阳县花梨乡境内马口磷矿的经营活动,并于2004年通过转让马口磷矿部分股权,获取大量经济利益,又以此为依托,先后成立腾龙宏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磷都典当行,先后投资和平煤矿、涌鑫电玩城等,通过经营公司、矿业、聚众赌博、有组织地暴力非法“护矿”,攫取经济利益,聚敛了大量钱财,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黎庆洪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黎猛、谭小龙、何菊建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李湘波、蔡峰、梅芸瑜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为控制和指挥组织成员,被告人黎庆洪、黎猛先后安排组织成员被告人蒙祖玖、黄陆兵、李光奇等人在黎家公司、矿山、涌鑫电玩城、磷都典当行工作,领取薪金。每年春节期间,黎庆洪均邀约组织成员到其家中聚众赌博,并由被告人谭小龙、何菊建组织制作通讯录,便于成员之间相互联系。此外,黎庆洪、黎猛、何菊建为组织成员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资金、购买作案工具。2001年至2008年期间,黎庆洪等人花费数万元先后保释因违法犯罪被关押的何东升、李光奇、龙康、罗浩等组织成员,为吴正刚、李湘波、梅芸瑜、蔡峰等组织成员支付斗殴受伤医疗、赔偿费用,看望慰问尚兴钟、罗毅、刘健等组织成员。黎庆洪还利用其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身份为组织成员逃避打击提供庇护,何菊建、李相建等人为组织成员可能与当地其他恶势力团伙发生冲突火拼,提供长期包住宾馆等费用。

  2000年以来,被告人黎庆洪利用其所掌控的组织成员,以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其所经营的矿业提供非法保护、垄断一方矿业经营,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百姓,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2000年10月29日,被告人黎庆洪、蒙祖玖到瓮安县雍阳镇钉耙寨村赌博,黎庆洪因欺诈与他人发生纠纷。次日,黎庆洪、蒙祖玖为了寻仇,由黎庆洪组织唐武军、张吉宇等数十人持铁棒、木棒、钢管、砍刀、斧头等凶器,到钉耙寨村报复滋事,将声称黎庆洪在赌场上诈赌的当地村民罗开贤等人打伤头部住院。类似犯罪事实发生多起。

  以上事实,有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等证实,证人、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证,足以认定。小河区法院认为,被告人黎庆洪在成立“同心会”的基础上,纠集被告人何菊建、李相建、黎猛等人,在当地形成非法势力,以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为黎庆洪等人所经营的矿业提供非法保护、聚众斗殴、开设电玩城赌场聚众赌博以及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群众,危害一方,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形成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黎庆洪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起组织、指挥作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且系首要分子。何菊建等38名被告人先后加入黎庆洪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实施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其行为均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陆松涛等17名被告人分别构成聚众斗殴、故意伤害、毁坏公私财物、寻衅滋事、受贿、赌博、开设赌场等罪。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军与李相建等4名被告人达成的赔偿协议予以认可。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志华、朱凤伦所提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相关条款之规定,对上述被告人依法惩处。一人犯有数罪的,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被告人黎庆洪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赌博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李相建等49名被告人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赌博罪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六个月不等或判处有期徒刑、适用缓刑的刑罚;被告人潘明华因犯赌博罪,被免予刑事处罚;第二被告人黎崇刚等5名被告人因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均不成立,被宣告无罪。对黎庆洪等人犯罪所得和作案交通工具依法追缴、没收。

  被告人家属、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记者共150余人参加了旁听。

  据悉,7月22日,小河区法院还以受贿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对被告人潘立新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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